全部服务分类
(一)承担全区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法治建设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行政性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区政府工作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承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规范行政执法。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区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为区政府涉法事务提供咨询。
(八)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大连市甘井子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11-88159656机构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纬路10号机构职能:职能:负责机关工作的协调和督办,拟定机关各项工作规章和制度;负责机关文电、纪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会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字综合、党群、信访、离退休干部、接待、安全、后勤等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