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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西岗区司法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单位。内设机构:综合科、法制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中心)、律师工作科、行政复议应诉科。五个派出机构:八一路司法所、人民广场司法所、白云司法所、日新司法所、香炉礁司法所。局下属事业单位:西岗区公证处、西岗区法律援助中心。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区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区法治建设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二)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和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执法裁量权,组织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审查确认、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负责全区行政执法证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区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处理以区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区政府法律事务咨询等工作。
(五)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七)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组织实施司法行政系统政治机关建设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九)对西岗区公证处、西岗区法援中心承担的公证、法律援助有关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411-83678315
办公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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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周六、周日:9:0-12:00,13:0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