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按照市政府授权,做好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经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
(四)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及创新服务方式。
(五)参与有关法令、法规和政策的制定,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对由市供销合作社为业务主管部门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管理和建设指导。
(七)负责本级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管,切实行使出资人职责,落实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八)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专业技术、管理培训,提供信息服务及购置必要的服务设施。
(九)协调合作经济组织同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
(十)代表全市供销合作社参加上级社和国内国际合作经济组织的交流活动。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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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负责文电、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等,承担政务公开、政务宣传、网络舆情、网站管护、信访稳定、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文字综合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领导批示件督办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牵头政府绩效考核工作;承担市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日常工作;承办市社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电话:0411083696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