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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负责上级政府领导、外市、区、县政府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县政务活动组织安排。
(三)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四)审核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请示、报告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办理省、市及各方面的来文来电。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县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
(六)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牵头组织县政府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参与县委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工作。
(七)负责组织或参与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八)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单独或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县政府有关重要文件,起草、审核、把关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等文稿。
(九)对国内外经济形势、有关省市县经济政策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十)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报告督查情况,指导协调和统筹规范政府系统督查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县政府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的业务指标考核工作,承担县政府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县政府系统承办的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十二)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十三)负责全县政务信息搜集、整理、报送工作,指导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十四)负责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县政府系统政务舆情工作。
(十六)负责县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协调组织县政府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对县政府各部门宣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十七)拟订全县机关事务工作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十八)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县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九)负责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机关集中办公区的安全保卫、消防、交通安全、绿化、食堂等后勤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国旗、国徽管理工作。
(二十一)制定全县公务接待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职能转变。县政府办公室应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现督考合一,推动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县政府宣传工作,为推动县政府重点工作和政策措施的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加强政务公开,指导各单位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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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 河东新区建昌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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