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朝阳市双塔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依法对全区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全区性社会组织的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和慈善组织认定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区性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三)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不含医疗救助,下同)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承担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工作。
(四)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民主政治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乡(镇、街道)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区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区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六)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区收养工作。
(七)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涉外婚姻登记。
(八)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全区慈善组织和慈善事业发展,强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及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等工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区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区行政审批局)负责经省、市政府批准的集中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相关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相关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两部门要建立审批、监管信息交换工作机制,确保审批监管无缝衔接。
机构设置:
局办公室(党务办公室)、计财股(内审股)、社救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扫黑办)、社会组织股、安全生产办、城乡低保股、信息核对中心、社会事务股(项目办)。
咨询电话:0421- 7026027
办公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新华路二段6号(韩宫宴对面)双塔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0421-2613268【传真号码】0421-2620308
办公地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号【,【邮政编码】1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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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30—17: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21)12345,0421-2855065
办公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文化路二段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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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