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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街道位于大东区新版图东南部。东起凌云街、方陵路,南至东塔机场油库南墙,西至滂江街、莲花街、万莲路、江东街,北抵长安路,面积5.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8.3万人。以辖区内有原长安街而得名,街道办事处位于滂江街117号,下辖江东、滂江、军航、东胜、莲花、长安、园中、民航8个社区。
主要职责: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工委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好纪检、工会、妇联、共青团、武装部等工作,保证街道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贯彻落实《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支持社区工作,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社区服务事业,方便居民群众生活。
四、加强辖区经济的规划、协调、统计工作,改善经济环境,积极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地区纳税单位的税收统计;负责区域内和区域外一次性税源监督和引进工作;做好辖区内各类市场的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各项经济指标,促进经济的全面发展。
五、开展群众性法律常识、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卫生保健、体育等普及教育活动,破除封建迷信,树立新风,搞好街道精神文明建设。
六、强化辖区内的城市管理,贯彻城市法规,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街道的市容、环卫、房管、环保、防空、防汛、防火、防震、除雪等项工作。
七、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人民调解、信访接待、处理邪教、治安防范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八、负责辖区内社区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暂住、流动人口育龄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九、管理本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组织离退休同志发挥余热,为社会做出贡献。
十、根据《沈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负责辖区内居民的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一、指导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站开展工作,负责地区自由职业者、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征缴工作,为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为灵活就业人员、城镇无业居民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下设机构及主要职能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区域党建工作,承担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社区党建和小区党群服务站建设工作;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及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党员教育培训、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和党内统计等工作;落实人才政策,做好人才有关工作;负责宣传教育、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务、关心下一代等有关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工作;承担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承担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二)综合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负责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贯彻落实党政会议决议、决定;负责依法行政、党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负责街道民生诉求,承办综合指挥平台和12345民生服务平台案件的受理、分派、办结和反馈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重要会议组织及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街道资产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编制街道年度财务预决算和执行财务预算,执行各项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等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办理民兵、预备役、兵役登记,做好征兵、民兵训练等人民武装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推进“零上访、零案件”社区和平安沈阳品牌创建工作。开展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辖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协助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做好扫黑除恶相关工作,排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负责辖区信访稳定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协调处置各类突发和群体性事件;负责网格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流动人口、出租房、特种行业、要害部位等方面的管理;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推进舒心就业、幸福教育品牌创建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服务效率;负责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企业离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等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服务和劳动关系、失业人员和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等领域政策,做好劳动关系管理、劳动纠纷调解;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助残助学等政策,负责相关审批、证明及补助发放工作;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相关工作;负责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最低生活保障、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审批受理等工作;负责特困人员的受理及审批一系列工作;负责残疾人特殊群体服务工作。
(五)城市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推进“零疫情”社区和健康沈阳品牌创建工作。承担对辖区城市精细化管理、规划建设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组织协调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容市貌、除雪清运、爱国卫生、垃圾分类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非物业小区的庭院绿化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小区保障、物业管理和住宅区治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日常巡查管理;负责街道、社区建设管理和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管护工作;配合做好市政工程、规划管理、房产监管服务及房屋征收等城市更新工作;配合做好市场监管服务工作;配合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矛盾协调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危(旧)房改造等小区治理工作;承接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负责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医疗保障事务性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的日常事务;依法或根据授权实施行政执法,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并及时通报等工作;协助行政执法机构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日常考勤管理、绩效考核评价等工作;普及红十字知识,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和社会捐助活动。
(六)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区域内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辖区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承担辖区统计调查和普查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做好辖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为重点项目和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和政策服务,承担扶持企业发展的协调、对接以及对口合作相关工作;负责对接招商信息、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方面工作;配合做好电力、科技创新发展等工作。
(七)应急管理办公室。推进“零事故”社区创建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及修订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组织工作,承担防灾减灾、安全生产、防火救灾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小微企业安全和居民日常安全工作;负责对各类安全隐患的日常巡查等工作;组织协调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处理突发事件;承担辖区内防汛抗旱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做好人民防空工作。
(八)社区建设指导办公室。推进品质养老品牌创建工作。负责指导社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培育社会组织,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居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开展自治工作;承担辖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支持和保障社区开展公共服务、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等工作;负责孤儿、“三留守”(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困境儿童的受理及审批一系列工作;协助做好地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所辖街道老龄相关工作,承担相关补贴审核发放任务;负责居家养老服务相关工作;负责落实“两邻”社区建设和社区网格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优抚工作,组织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安置、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街道设置纪工委,是区纪委的派出机构,受区纪委和街道党工委的双重领导,负责本街道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区监委在街道设立监察办公室,与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负责本街道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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