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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皇姑区黄河街道办事处机构职能:
(一)组织实施辖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落实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养老助残、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就业创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和法律服务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城市精细化管理、营商环境建设、街区更新、物业管理监督、应急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辖区良好发展环境。
(三)组织实施辖区平安建设工作,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零疫情”社区。
(四)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五)推进社区(村)发展建设,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居(村)民依法自治,完善社区(村)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村)治理水平。
(六)做好国防教育、兵役等涉军工作。
(七)强化街道监测经济运行、服务重大项目、帮扶存量企业、稳定扩大税源等职责。具体包括:全面了解和掌握辖区内企业和商户等生产经营情况,开展基础经济数据统计、抽样调查、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分析预测辖区经济运行态势;参与辖区内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投产全周期服务,协助配合开展项目占地征收和水、电等基础配套要素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非“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和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重点服务企业)”的党建指导、安全监管、政策宣传,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运营中的难题;挖掘街道经济资源,扶持就业创业,参与项目策划,对接招商信息,大力培育引进优质企业,不断壮大地区税源。
(八)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九)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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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城建地产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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