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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皇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发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划。
(二)负责编制和实施工业产业规划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三)负责监测分析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运行态势,对相关领域重点企业建档监测,进行运行分析、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措施,统筹协调工业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指导和协调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的实施,推进先进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协调落实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各项支持政策,构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指导和推动全区企业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参与拟订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区节能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维权体系建设,协调解决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技术支持、融资担保、信息服务、市场开拓、法律援助等服务机构的发展。
(七)负责节能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落实国家和省市节能责任评价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节能目标考核体系,拟订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全区各街道工业领域的全口径节能工作目标考核;协助市里组织指导节能环保技术产品认证工作;协助市节能监察中心开展节能监察、节能评估和审查、能源审计监督和管理;组织开展节能宣传、信息传播及培训工作。
(八)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为区政府电力行业管理部门,承担区政府电力行政执法主体责任,负责的全区电力行政执法与监督管理工作。
(九)承担皇姑区智慧沈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智慧皇姑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推进智慧皇姑建设;统筹推进大数据库建设和应用等工作。
(十)负责本行业系统及本单位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十一)负责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本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
(十二)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和群团工作。
(十三)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24-86010000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城建地产大厦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