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部门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对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
(二)负责辖区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组织领导工会、妇联、共青团、武装等工作,保证街道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贯彻落实《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支持居委会(村)工作,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社区(村)居民和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推进居民自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
(四)对辖区的经济发展负有规划、协调、组织、监督和服务职能,促进辖区经济的稳步发展。
(五)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教育活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出生率,树立新风,加强街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六)负责辖区的城市管理,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负责辖区防火、防汛、防疫、抢险救灾等项工作。
(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普法、人民调解、治安防范,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八)搞好社区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和社区服务产业,做好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开展社会救济、拥军优属、民俗改革、殡葬管理等项工作。
(九)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布置涉及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的工作事务,并进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十)做好武装和人防工作,加强社区的国防教育,做好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搞好基层人防、民防和防震救灾工作,加强基层国防后备力量建设。
(十一)完成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2.内设机构名称及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
大潘街道设置8个综合办事机构,分别为: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区(村)建设指导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
区监察委员会在大潘街道设立监察办公室,作为派出机构,与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
二、机构职能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区域党建工作,承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社区党建工作;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及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党员教育培训、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党内统计等工作;落实人才政策,做好人才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文化宣传,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务、关心下一代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办理民兵、预备役、兵役登记,做好征兵、民兵训练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工商联等群团组织建设工作;承担绩效考核管理工作;承担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街道人大工委各项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和提案办理等工作。
(二)综合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负责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贯彻落实党政会议决议、决定;负责依法行政、政务信息公开、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重要会议组织及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财政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编制街道年度财务预决算和执行财务预算,执行各项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等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日常运转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优化审批服务流程;负责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企业离退休职工社会管理工作,推进落实“一网通办”;落实高校毕业生服务和劳动关系、失业人员和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等领域政策,配合做好劳动关系管理、劳动纠纷调解;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相关工作;负责社会救助、社会慈善、养老服务等民政工作:负责残疾人特殊群体服务工作。
(四)社区(村)建设指导办公室。推进“零疫情”社区(村)建设;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等卫生健康工作;负责指导社区(村)践行“两邻”理念,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社区(村)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指导居(村)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开展自治工作,培育社会组织并承担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地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社区(村)网格日常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双拥共建和退役军人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红十字会等工作。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沈阳品牌建设工作;牵头负责“四零”建设,推进“零上访、零案件”建设;负责网格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负责维护国家安全工作,防范和处理邪教,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相关工作,排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负责信访稳定工作,协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律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及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等工作。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及修订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相关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职责;负责做好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组织工作,承担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护林防火、防灾减灾救灾、食品安全管理、燃气安全、秸秆焚烧等工作;组织协调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负责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承担防汛抗旱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做好人民防空工作。
(七)城市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承担城市精细化管理、规划建设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组织协调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容市貌、除雪清运、爱国卫生、垃圾分类等工作;负责街道、社区(村)建设管理和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管护工作,配合做好市政工程、规划管理、房产监管服务及房屋征收等工作;配合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矛盾协调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危(旧)房改造、住宅区整治等小区治理工作,承接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内执法工作,承担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并及时通报等工作,协助行政执法机构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等相关工作,依法或根据授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日常考勤管理、绩效考评等工作。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隐患排查,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负责协助上级政府及有管部门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排查环境违法信息和环境事故隐患,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和环境信访舆情,制止环境违法行为;负责做好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负责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水源保护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环保社会宣传活动。
(八)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区域内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辖区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承担辖区统计调查和普查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做好辖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为重点项目和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和政策服务,承担扶持企业发展的协调、对接以及对口合作相关工作;负责对接招商信息、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方面工作;配合做好电力、科技创新发展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及稳固、扩大税源等工作。负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发展、人居环境建设等工作;负责深化农村改革、农业生产和农田基本建设等工作,负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改造工作;负责水利、林业等相关工作,加强生态建设、病虫害防治等工作;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农业综合技术培训工作和科技队伍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工作。
街道设立纪工委,是区纪委的派出机构,受区纪委和街道党工委双重领导,负责本街道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按照《关于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干部配备有关事项的通知》(沈纪发〔2018〕10号)要求,街道设立监察办公室,为区监察委员会派出机构,与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根据区监察委员会授权,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重点是日常监督。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干部任免、管理监督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