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负责审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是否符合公共利益需要;负责房屋征收项目摸底调查、测算征收补偿安置资金;负责被征收房屋调查登记、拟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组织有关部门论证,配合信访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组织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项目听证、政策宣传等工作;监管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资金;发放《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通知》。
(2)负责配合法制和司法部门处理全区房屋征收决定与补偿决定行政复议和诉讼;负责受理、核实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的举报,配合监察、审计等部门查处房屋征收与补偿违法行为;协助房屋征收与补偿各种信息收集报送、数据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政策指导、业务培训和监督管理。
(3)报请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依据相关程序和规定,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请区政府作出房屋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负责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报请区政府申请司法强制搬迁;负责被征收房屋拆除招投标和现场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档案管理。
(4)负责房屋征收项目产权调换房屋建设资金、建设进度监管及安置进住等工作;负责全区尚未回迁住户回迁安置工作并处理应急信访和遗留问题;负责产权调换房回迁进住手续办理、过渡房周转管理和临时过渡安置费发放。
(5)负责全区房屋征收信访稳定、调处工作、处理拆迁信访遗留问题;负责新的征收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6)负责全区征收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等用房的征收补偿工作;负责处理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等用房拆迁遗留及信访问题。
(7)负责对铁西区内储备土地进行必要的前期开发整理。包括产权产籍注销、协调相关部门对地块内煤、水、电、铁路、热力管线等基础设施迁移工作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内设机构名称和主要职能
区城市更新局设5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人事、安全、政务公开、国有资产、机关财务、车辆管理以及机关后期管理与服务工作。
(2)政策法规科。负责房屋征收项目摸底调查、测算征收补偿安置资金;负责配合法制和司法部门处理全区房屋征收决定与补偿决定行政复议和诉讼;负责受理核实单位和个人对违法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的举报,配合监察、审计等部门查处房屋征收与补偿违法行为;负责已发《房屋拆迁许可证》项目的收尾和遗留问题处理工作;负责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政策指导、业务培训、和监督管理。报请区政府做出房屋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依据相关程序和规定,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请区政府做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报请区政府申请司法强制搬迁;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3)土地更新科。负责被征收房屋调查登记、公布调查结果、拟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组织有关部门论证,配合信访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组织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项目听证、政策宣传等工作;监管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资金;发放《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通知》。负责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负责被征收房屋拆除招投标和现场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档案管理;协助房屋征收与补偿各种信息收集报送、数据综合统计工作。
(4)接待受理科。负责全区房屋征收信访稳定、调处工作、处理拆迁信访遗留问题;负责新的征收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5)土地整备科。负责对铁西区内储备土地进行必要的前期开发整理。包括产权产籍注销、协调相关部门对地块内煤、水、电、铁路、热力管线等基础设施迁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