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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铁西区应急管理局

沈阳市铁西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24—2563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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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西路37-3号, 邮政编码:110020

办公时间:工作日早9:00--晚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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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铁西区应急管理局职能信息

沈阳市铁西区应急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沈阳市铁西区地震局牌子。沈阳市铁西区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有关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各街道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依据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部门规程、标准。

(三)负责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综合研判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协调、配合火灾预防、救援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和区下拨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分工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全区铁路无人看守道口(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地方铁路的无人看守道口除外)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本部门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沈阳市铁西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区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加强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工作。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在区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区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2.与区城市管理局在城市防汛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防汛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工矿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等)安全度汛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汛期间,发挥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职能作用,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抢险队伍,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区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2)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本行业领域内防汛工作的组织安排;承担值班值守和汛情监测预警发布及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负责汛情报告和视频调度制度;组织编制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防汛装备、物资、器材等各类经费管理工作。必要时,区城市管理局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内设机构名称及主要职能

区应急管理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编制、人事、财务、信访、固定资产、监察车辆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内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督查督办、干部培训、队伍建设、综合治理、绩效考核、智慧政务协同办公平台、报刊征订、视频会议、公共节能、环保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局内的信息发布、信息报送等工作;承担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执法监督、 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本系统法制建设,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参与应急救援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

(二)综合科。组织制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重要文件、综合性报告及全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承办全区安全生产委会会议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决议事项;统筹组织协调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承担全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信息发布、信息报送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等宣传活动;负责组织协调国务院、省、市对区政府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及巡查工作;区安委成员单位上报隐患接转、督办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对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铁路除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应急救援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并监督检查;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的管理备案;指导监督危险化学品相关经营和使用单位的安全评估备案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及区管加油站的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相关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应急预案备案工作;负责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企业文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统计报表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企业负责人履职考核;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工作。配合区相关部门开展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相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和撤销等工作,配合区相关部门开展行政审批的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和信息发布等;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政策落实;参与应急救援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

(四)督查督办科。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街道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街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通报;组织、指导全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组织实施街道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工作;负责街道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使用工作,对街道各类事故(消防除外)和“打非治违”信息开展统计汇总工作;承担城区内铁路无人看守道口(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地方铁路的无人看守道口除外)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小微企业的企业文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统计报表等相关工作;年度执法监察工作;参与应急救援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

(五)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科。按照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制度和标准,承担工矿商贸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开展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全区有重大影响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受理安全生产举报投诉,负责对举报投诉、上报、移送或上级交办的非法、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实施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的贯彻落实;参与应急救援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

(六)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冶金、有色、机械、 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参与应急救援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

(七)应急指挥科。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害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动员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备案和挂牌督办工作;参与应急救援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

(八)防灾减灾科。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按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安全评价机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中央、省、市和区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协调、配合火灾预防、救援等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参与应急救援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

沈阳市铁西区应急管理局领导简介

沈阳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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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启用于2007年2月,2012年12月迁入浑南区21世纪大厦。大厦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共21层,分A、B两座。其中,1-2层为“多规合一”建设项目审批区域:一层设有“多规合一”业务统一受理中心,集中受理“多规合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并配备“多规合一”审批效能督查工作办。。。
沈阳市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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