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新昌县政务服务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
或参与拟订相关管理办法。
(二)统筹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制定和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各项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相关工作。负责对进入或者退出行政审批(服务)平台集中受理、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初审并报县政府决定。对进入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运转情况进行协调和监督。
(四)负责对各部门(单位)进驻(委托)事项办理进行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业务培训和考核。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对进驻的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投诉和举报,协调处理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五)负责公共资源交易评审专家库新昌分库的管理及对评审专家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和土地使用权交易等交易活动进行监督。
(六)负责对园区公共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业务指导。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
(七)承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新昌县政务服务办公室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干部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文秘、信息、宣传、平安建设、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牵头建立健全办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科室负责人:王菁菁,办公电话:0575-86229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