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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水利水电局位于嵊州市越秀北路47号农林水大楼内,是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担负着全市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水政执法等任务。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科、水政水资源科、水旱灾害防御科。下属嵊州市水政执法大队、水利水电与水土保持管理中心、南山水库管理中心、丰潭水库管理中心、辽湾水库管理中心、坂头水库管理中心、前岩水库管理处、上东水库管理所、城防堤管理中心、水文站、长诏中干渠管所、防汛抗旱技术服务中心、排涝技术服务中心等13个单位。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全市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依法承担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农村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水库、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水利工程运行和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乡镇(街道)配套工程建设。按分工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工程标准化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协调水事纠纷的处理。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江堤山塘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及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台风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制定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水利水电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宣传、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系统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二)规划建设科。负责编制中长期、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监督实施水利建设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安全鉴定、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开展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工作。指导水库除险加固、山塘综合整治等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滩涂治理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负责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监督管理。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江堤、重要山塘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项目稽察。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科技推广,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三)水政水资源科(挂行政审批服务科、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水利工作的综合性政策、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服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依法行政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水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跨乡镇(街道)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水事违法事件。组织、指导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指导水量分配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审核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河道采砂相关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农村水电站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四)水旱灾害防御科(挂运行管理科牌子)。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组织协调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水利系统防汛物资管理。组织指导水文工作。指导水利设施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监督实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政策和技术标准,组织编制水库、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运行调度规程、控制运用计划,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水闸、泵站、堤防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负责水利工程标准化长效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群团工作。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咨询电话:0575-85337701 ,0575-85159989
办公地址:绍兴市洋江西路58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夏令时)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00(冬令时)
嵊州市水政管理中心机构简称 嵊州市水政执法大队机构负责人 周维祥机构职能: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协调水事纠纷的处理。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江堤山塘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