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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财政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市财政局下属事业机构预算编制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数字财政管理中心、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议。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落实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
(三)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全市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全市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财政出资的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市预决算公开。研究提出财政体制改革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乡镇财政工作。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负责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的应用推广。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组织制定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帐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制度。负责全市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负责编制全市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
(六)负责全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负责政府购买服务及政府采购对外事务。负责统一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的应用推广。
(七)负责管理政府内外债。负责管理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归口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
(八)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组织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经营性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和促进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依照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九)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十)按权限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负责汇总和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投资运营和保值增值工作。参与制定社会保险政策。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负责编制全市政府投资预算和全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表。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十三)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指导推进全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党的建设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市财政体制。配置政府资源,统筹全市财力,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源封闭运行和“三资”统筹管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组织实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提出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建议,健全地方税体系。
2.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范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非税收入管理的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嵊州市税务局、市公安局等执收单位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计与统计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及时共享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
咨询电话:0575-8512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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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机构负责人 钱美红机构地址 嵊州市三江街道领带园一路403号国资综合大楼10楼联系方式 0575-83332082办公时间 工作日(冬令时:8:30-12:00,14:00-17:00。夏令时: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