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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政策,优化主要通道布局,统筹区域、城乡交通发展。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衔接。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公路、水路等专项规划、政策和标准。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统筹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改革。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服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业培育。
(三)负责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建设,协调安排项目建设时序。指导全区公路、水路建设。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监管工作。负责公路、水路等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四)负责协调推进综合运输发展。推进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等联动发展,指导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优化。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管理工作。指导轨道交通(含地铁)、公共汽车运营。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负责民航行业管理外的通用航空管理。
(五)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和职权范围内的港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区管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依法承担各类船舶、海上设施、船用产品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国省道、航道网络的运行监测和协调,指导农村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六)负责提出交通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资金使用。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交通有关规费政策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领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推进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综合交通大数据管理,牵头构建数字交通服务体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和港口及其岸线生态保护及修复、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工作。
(八)负责港口管理。负责港口规划、经营、港口岸线使用和港口项目投资管理。指导港口物流发展,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和标准。指导港口引航管理。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优化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干预,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降低物流业成本。进一步增强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与交通行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构建多元立体、互联互通、无缝衔接、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咨询电话:0575-85160102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镜湖新区凤林西路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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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其中,7月15日—9月15日下午为14:00-17:30)
绍兴市柯桥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机构负责人: 冯秀娟机构地址: 柯桥区越州大道210号公开电话: 0575-85682096传真: 0575-84123734机构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档案、后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