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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经济发达镇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服务型乡镇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镇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本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本镇党的建设全面负责。镇人民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机关,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第三条 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浙江二十条”,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三)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科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四)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根据主要职责,雅阳镇设置下列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机关内部之间的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承担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党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宣传统战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三)综合信息指挥室(挂社会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负责管理协调“基层治理四平台”。主要承担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日常运行管理、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等工作,统筹指挥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日常事务以及各类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化解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指导推进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
(五)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辖区内经济发展、项目前期、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六)生态文旅办公室。承担生态文明建设、文化旅游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及综合整治、旅游产业发展等工作。负责城乡建设规划、村庄整治、交通道路建设等工作。
(七)财政管理办公室。负责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政府性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各项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配合做好审计工作。
(八)政务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主要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工作。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九)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挂民族宗教事务所牌子)。主要承担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监管职责,承担安全生产类、消防安全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镇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落实,健全应急管理信息报送机制,落实完善应急避难设施建设。负责应急救灾物资准备。开展应急管理、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引导、促进宗教在政策范围内活动,配合做好制止非法宗教活动。依法保护辖区内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
(十)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协助做好城乡建设、项目建设等工作,承担村(居、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园林、城市管理等工作。
(十一)统计信息中心(挂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牌子)。宣传贯彻《统计法》及相应统计管理条例和规定;负责各类经济普查、产业普查和人口普查及各类抽样调查工作,健全农村统计网络,做好各类统计报表,建立统计档案和统计台账等工作。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五条 雅阳镇机关行政编制36名,其中党委、政府领导职数按照换届选举规定配备,中层领导职数15名。
雅阳镇事业编制33名,其中负责人总职数10名。
第六条 建立工作专班机制。根据镇重点中心工作、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攻坚克难任务等工作需要,可设立工作专班。专班设立要明确工作周期,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责任书、路线图、时间表,建撤灵活,动态调整。
第七条 镇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部和群团组织的设置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条 其他需要设置的事业单位可与职能相近的机构统筹设置,另行报批。
第九条 本规定由中共泰顺县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泰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7日起施行。
泰顺县雅阳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机构地址 泰顺县雅阳镇氡泉路79号联系方式 0577-67661435责任人 吴明雄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令时:8:30-12:00,14:30-18:00)机构职能:主要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机关内部之间的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