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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四)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五)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七)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八)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574)12345,0574-89297413
办公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大道与鄞奉路交叉路口往西南约2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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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机构负责人 沙东辉机构职能传达上级制定的方针、政策,结合街道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执行的意见和方案,协调各部门工作;通过行政手段,规章制度,思想政治工作等方法加强机关文书、信息、人事和事务的管理;负责完成党工委中心工作;管理机关事务,协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宣传、纪检监察、精神文明、政务公开、文书档案管理、档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