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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6个职能处室,主要职能有: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能,为农服务职能,对系统的组织、指导、管理服务职能,对政府授权的商品和行业的经营及管理职能,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具体有:
(一)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参与协调全市合作经济组织的布局调整。
(二)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各项为农服务工作;按照政府授权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等物资的储备。
(三)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组织及其企事业单位、专业合作组织和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
(四)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社办企业和基层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开拓农村市场。
(五)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组织兴办各种农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业发展。
(六)行使本级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能,负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所属企业进行监管。
(七)管理市供销社所属事业单位。
(八)代表全市供销合作社及全体社员参加上级联合社的各项活动。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治处(直属机关党委)处室负责人 王学兴机构职能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统战和出国(境)管理等工作;负责供销集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及全资、控股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的聘用(任用、委派)工作。负责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创业创新人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