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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立法权限内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经济和信息化智库建设。
(二)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组织拟订并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贯彻实施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制造强市建设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组织拟订并实施工业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动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工业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园等平台建设。
(四)负责提出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牵头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实施。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牵头提出有关经济和信息化发展、中小企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重点领域和方向,承担政府有关基金工作。
(五)负责推进全市数字经济发展,组织拟订并实施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推进数字产业化,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负责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产业培育发展和推广应用,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促进工业经济领域大数据应用。指导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协调推进信息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六)牵头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组织推进全市信息化发展。协调推进社会信息化,推动城市大脑和智慧城市运营管理平台建设。承担网络强市相关工作。协调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等“多网”融合发展。指导推进重点工作领域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七)指导推进经济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推进产业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推进智能制造,推动企业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军民融合工作。
(八)组织推进企业培育工作。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高成长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组织协调企业服务工作,推进企业降本减负。指导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创新管理。开展经济和信息化领域会展、论坛等合作交流活动。
(九)牵头推进绿色制造工程。组织拟订并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推进淘汰落后产能、“低散乱”企业整治、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指导工业节能。
(十)组织拟订并实施服务型制造、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指导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发展。
(十一)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组织拟订相关政策措施。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融资和信用担保等服务,促进产融结合。开展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和发展动态分析。
(十二)指导协调有关人才队伍建设。协调有关产学研合作,指导全市企业经营管理、数字经济产业、装备制造产业、时尚产业等领域人才发展工作。
(十三)负责经济和信息化行业管理。推进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材料工业发展。推动重大装备国产化,培育和发展绿色石化、汽车制造、高端装备、新材料、电子信息、软件与新兴服务等产业。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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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行政审批处)负责人姓 名:梅华联系电话:0574-89186453联系邮箱:meih@nbeic.gov.cn工作分工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安全、后勤、新闻宣传、督查、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的督办。承担经信工作数字化转型和行政审批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