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基层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携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牵头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并提出具体工作建议。组织实施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改革,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余杭特色健康服务业发展。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身心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四)组织拟订并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爱国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全区控烟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机构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指导推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负责无偿献血管理工作,落实无偿献血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指导镇(街道)开展卫生健康工作。
(十)组织制定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十一)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开展重点学科建设。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统筹推进智慧医疗、互联网服务等信息化项目建设与应用。
(十二)实施、指导卫生健康法制教育,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依法行政行为,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负责区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和健康余杭战略,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1.更加注重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化解能力建设,牵头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推进医防融合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2.更加注重推进高水平健康余杭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
3.更加注重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升各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健全院前急救体系,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西部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4.持续推进数字化改革在医疗健康、公共卫生领域的应用,提升全域医疗卫生服务智慧化水平。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人口发展战略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改局负责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关于健康服务产业发展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区发改局负责拟订全区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协调全区健康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3.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物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调整、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接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处置。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检测发现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不合格产品的,及时通报区卫生健康局,由区卫生健康局依法处理。
4.关于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我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医疗器械使用行为进行监管。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体系,完善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管和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
5.关于医疗保障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负责医疗保障相关制度实施,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研究提出与医疗保障相关的政策建议。区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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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