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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研究全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和实施教育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和管理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及现代教育技术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区教育工会、妇联、教育团工委等群众团体工作。
(四)统筹管理全区学前教育、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学院、直属单位的布局调整工作。依法监管民办教育机构,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
(五)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和质量检测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和教育宣传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科技、卫生与健康、国防教育等工作。
(七)统筹指导和管理全区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等工作。制定师资管理规章制度,统筹规划并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收费,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学院、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及校舍改造工作。管理全区教育经费和教育国有资产。指导全区奖学助学以及学校后勤管理服务工作。
(九)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教育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区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指导推广普通话。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园安全、稳定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组织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571-8958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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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夏令时:9:00-12:30;14:30-18:00(法定工作日) 冬令时:9:0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办公室(协调联络科)0571-89511767组织人事科0571-89511758普通教育科(语言文字管理科)0571-8951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