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拟订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相关门类、旅游业和体育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体育公共服务建设,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促进旅游业发展。把握正确导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活动。
(五)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推进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全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上城文化研究有关工作。打造宋韵文化传承展示中心,推进宋韵文化品牌研究和宣传推广。
(六)组织实施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重大项目规划和建设,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七)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承担全区文化市场、广播电视、旅游行业和体育经营场所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的安全工作,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的经营活动,承担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农家乐行业的指导、规范和管理。
(八)指导管理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国内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区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推广,组织大型文化、体育和旅游推广活动,扩大上城文化的影响力。
(九)统筹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引导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
(十)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息化、数字化建设。
(十一)指导开展文物普查、挖掘、保护、抢救和利用工作。依法实施对全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的管理和保护利用。配合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对区域内的文物进行考古挖掘。
(十二)指导和监管全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及安全播出等。
(十三)负责全区全民健身工作,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全区体育业余训练工作,组织参加重大体育赛事,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管理全区文化、旅游、体育社团建设。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深化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领域数字化改革,积极实施文化精品和旅游国际化战略,加大文化旅游推广和区域合作力度,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努力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文化旅游产业更加壮大,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文化创造力传播力影响力显著增强。
(十六)职责分工。
关于文物保护方面的职责分工。区文广旅体局负责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区住建局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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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上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党群工作,承担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党风廉政、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制度建设、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