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民政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省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三、牵头拟订全省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全省实施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全省革命老区建设相关工作。
四、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组织开展城市基层治理相关工作。
五、负责行政区划管理。规范全省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省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六、负责拟订全省儿童福利事业、未成年人保护发展规划、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福利事业规划、政策。
七、拟订全省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城乡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八、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九、拟订全省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主管慈善工作。
十、负责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十二、负责管理监督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指导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工作。承担省核应急安置工作。
十三、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10-58123114-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北京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旧址)6号楼一层(南门右侧)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12345,0571-87052576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 ,邮政编码:310025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8:30—12:00,14:30—18:00)
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机构负责人:陈川公开电话:0571—87050251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外事工作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