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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主要职责包括拟订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
民政部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总机:(010)58123114 转0(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投诉举报)、转1(信息公开)、2(新闻发布)、3(信访)、4(社会组织管理服务)、5(社会救助举报)、6(慈善组织管理服务)、7(24小时值班电话)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邮编:100721
乘车路线:
1、乘坐60路到“锡拉胡同”站下车;
2、乘坐2、82路到“东华门”站或“妇产医院”站下车;
3、乘坐101、103、109、111、58、685、观光1线到“沙滩路口西”站下车,向南500米路西。
民政部政务服务网登录入口及办事大厅窗口咨询电话,民政部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官网入口:http://www.mca.gov.cn/article/fw/,咨询电话:010-58124114 ;上班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办事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55号王府世纪写字楼308室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大厅登记业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