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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溪,毗邻中山市城区,位于珠三角经济核心地带、大湾区几何中心,系粤港澳大湾区的“立交桥”,身处珠三角两小时生活圈内,辖区面积55平方公里,辖15个行政村和2个居委会,管理人口30万多人,侨居海外和港澳台的乡亲8万多人,是珠三角著名的侨乡和“文化之乡”。
沙溪镇是全国重点镇、全国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中国最具产业影响力纺织之都,享有中国休闲服装名镇的美誉。全镇约5000家服装企业,近600家上下游配套企业,配套中山市最大专业服饰批发市场、布匹批发市场及7000多家服装服饰实体店,有超四万名从业人员,服装产业基础雄厚,质造能力先进,从研发设计、生产加工到品牌销售,产业链条完整,集群效应强,是FILA、海澜之家、优衣库、安踏等国内外众多著名品牌的优质生产基地,拥有霞湖世家、女神战袍等250多个自主品牌;培养出张肇达等全国“十佳”优秀服装设计师;建有沙溪理工学校及沙溪纺织服装学院等“工、学、研、创”机构。
沙溪镇历史底蕴深厚,城市现代气息鲜明。先后荣获全国文明镇、国家卫生镇、全国环境优美镇、国家生态乡镇、广东省森林小镇等180多项国家、省级荣誉称号;刘丽川、阮汉三、王昌、黄石生、杨子江等一大批革命先驱,杨铁夫、方人定、阮章竞、刘逸生、刘斯奋等名人名家人才辈出;“沙溪凉茶”“鹤歌鹤舞”“四月八”等11个国家、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大放异彩;探花及第牌坊、溪角古塔、百岁牌坊、古海遗迹、龙山书院等近50处文物古迹闻名已久,红色革命遗址众多;涌边700年树龄孖樟古树、岗背400年树龄木棉古树群、厚山连绵数里石板街及连片荷塘风韵等自然景观钟灵毓秀;以沙溪扣肉、九大簋为代表的隆都菜久负盛名、美食荟萃;广大华侨、海内外乡亲热心公益,沙溪“12·8”慈善筹款活动已连续举办33载,铸造沙溪靓丽名片。
沙溪镇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广珠西线和中开高速在此交汇,并设有多个出入口,西紧接中山西站,深江铁路、105国道、南北外环、横四线等穿境而过,与深圳的时空距离只有20分钟;与广州、珠海、东莞、江门同在一小时都市生活圈内;打通隆兴北路延伸线、隆盛路等断头路,打开向北、向西发展大门;推进宝珠路、工业大道、兴工路、康乐路等四条主干道黑化提升,交通区位优势得天独厚,是大湾区的综合交通枢纽。
全镇环境秀美宜居。3000亩凤凰山和十里狮滘河沿岸生态景观带相互衬托,形成“南山北水”生态格局;凤凰山公园、沙溪公园、滨河公园、沙溪体育馆、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现代化图书馆、文化展览馆等公共文体设施齐全;全镇住宅小区星罗棋布,包括中海、华发、雅居乐等一批优质房地产项目彰显都市魅力,引领高品质人居环境。
当前,沙溪镇委、镇政府以“中山西城市新中心、深圳西产业首选地”的新定位,着力实施“四个重构”发展方略,全力推进“2+4+5”工作部署和“1+4+N”产业平台建设,加快形成“高端电子城”+“时尚服装城”产业布局,奋力打造“中国针织服装之都”,增强创新驱动的原动力,打好特色文化的潜力牌,全构建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建设繁荣昌盛、政治清明、人民和谐的大湾区新沙溪。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开展统战和外事工作,管理民族、宗教、侨务、港澳台事务。
(四)统筹制定区域发展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各项民生事业发展。做好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五)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研究制定教育、体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医疗保障等事业的发展规划。做好人口发展、社会保障、民政事务、退役军人事务和残疾人、红十字等工作。
(六)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城乡社会综合网格化服务管理,统筹网格内各项工作,实现“多网合一”。
(七)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任务。
(八)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业农村工作。
(九)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十)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和镇属企业资产管理,指导和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对各类镇属单位审计工作。
(十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培育、选拔、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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