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分析和预测本镇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工作计划。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整治。
三、负责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四、监控并报告辖区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事故,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统计并如期报送伤亡事故等各类报表。
五、按照有关权限,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取证和处理。
六、协助开展注册安全主任、特种作业人员和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工作。
七、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初审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八、组织、指导和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九、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镇人民政府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