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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司法局清溪分局(清溪镇司法分局)
负责人:黄国福
内设机构:普法宣传股、人民调解股、综合股、社区矫正股、法律援助股、法制办
工作职责:
(一)承办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上报备案;
(二)负责监督执法证件的使用管理;
(三)承办涉及镇人民政府的行政赔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四)承担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工作;
(五)承担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为镇人民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
(六)组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协调指导基层法治建设;
(七)指导管理人民调解、特定领域行业专业调解、基层行政调解工作,参与调解处理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八)参与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
(九)协助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
(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管理各类公共法律服务的实施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引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业务;
(十二)负责对基层法律服务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的具体工作;
(十三)承担镇人民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769-22489999;传真:0769-22314223 监督电话:0769-22310139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西路189号(邮编:523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咨询电话:0769-87731017 传真号码:0769-87732229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香芒东路222号行政办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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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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