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根据东财[2005]53号文,即《做好财政分局内部机构设置工作的通知》精神,财政分局各股室的具体职能配置如下:
(一)办公室(含政府采购中心)
办公室的职能由文秘调研、政府采购、人事管理、行政后勤等部分组成。主要职责包括:
1、综合协调分局日常工作;
2、负责办理文件、会议组织、文件起草;
3、全镇政府采购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4、组织开展财政政策调研和财政科研工作;
5、处理投诉和信访案件,办理行政复议和诉讼;
6、文书、档案、宣传、人事、财务、后勤、信息化建设等日常工作;
7、党、团、妇等工作。
(二)预算收支股
预算收支股的职能由预算、公共支出、财政集中收付、社会保障等部分组成。主要职责包括:
1、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镇部门预算编制;
2、负责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检查及决算工作;
3、根据年度预算用款计划,合理调度财政资金;
4、负责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日常工作,办理各项拨款,核算各项收支,及时编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
5、组织实施财政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的开展。
6、管理和监督公共支出及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核定人员经费,审核各单位的预算计划外追加支出报告;
7、负责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的工资、津贴发放工作;
8、管理和监督农林水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活动。
(三)征收管理股(含一个窗口收费办公室)
征收管理股的职能是非税收入、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落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2、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及统筹收费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
3、负责管理“一个窗口收费办公室”的收费工作;
4、负责对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管工作;
5、负责落实有关彩票、网吧管理有关制度及收益分配;
6、管理、发放和核销各种财政收费、罚没票据;
7、负责特种行业竞投中标资金征收。
(四)财会资产监督股
财会资产监督股的职能由监管企业财务、核定企业上缴任务、外资财务、会计事务、法规监督、资产管理等部分组成。主要职责包括:
1、指导和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社区委员会、镇区办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私人企业的财务活动;
2、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财政登记;
3、汇总和分析反映镇办企业的盈亏及财务活动状况;
4、管理全镇会计事务,会计人员的培训考核;
5、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法制执行情况;
6、管理和监督镇政府拥有、经营、控制的集体资产;
7、编制执行镇区集体资产经营预算、参与制定镇办企业利润分配方案和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方案;
8、对集体资产进行登记及变更、出售、兼并、重组等;
9、监缴集体资产收益,确保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五)财政投资审核中心
财政投资审核中心的职能是财政投资评审、基建管理。
1、负责镇属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结算的审核,为部门预算的编制提供基础性和技术性服务;
2、对镇属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全过程跟踪审核,对招标文件、标底和前期征土、拆迁费用等进行审核;
3、负责对镇属资金投资项目和财政专项项目的评估、审查咨询及评价工作,提供投资项目前期决策分析及项目建成后效益评价;
4、反映财政性投资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性投资项目监督的政策建议,并对有关问题的处理处罚取证、核实和提出初步意见;
5、参与社区超过100万元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指导社区的基本建设投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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