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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教育局是东莞市人民政府主管教育事业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思路和措施以及教育发展的方向、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
(二)负责拟定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教育收费的办法规定;监督镇街教育经费投入、学校经费使用和学校收费执行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勤工俭学工作;对市级教育专项经费和市属学校的经费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市教育统计工作。
(三)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对教育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协助市政府对我市高校进行统筹管理。
(四)监督、检查各镇街各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督政督学工作,督导、检查镇街政府及办学单位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中等和中等以下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五)规划和协调教育科研工作;协调和指导学校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指导选用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协调规划、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建设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指导教育管理信息、统计工作。
(六)负责民办成人教育机构、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七)规划并负责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参与高等院校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电视大学的招生计划制定和招生录取工作。
(九)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市干部职工、农民的学历教育、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继续教育等成人教育工作。
(十)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并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十一)指导基层工会工作,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进学校民主建设。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协调、指导各种教育社团组织工作。
(十三)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资料源自东机编〔2010〕26号)
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
2.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办公电话:0769-23126198
4.传真号码:0769-23126100
5.电子邮箱:jyjtszx@21cn.com
6.邮政编码:523125
7.机构联系人:刘磊
咨询电话:0769-12345,0769-22222302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鸿福路9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69-12345
办公地址:东莞市鸿福路与东莞大道交会处(原东莞国际会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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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0-37629181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广东省教育厅政务服务大厅1-3号窗口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0-37629181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广东省教育厅政务服务大厅1-3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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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0-62833628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69号华南师大校内生物山(地科院旁)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东莞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联系电话:0769-23126019单位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2号楼407室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东莞市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副处级)1﹒开展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研究、政策研究,为政府相关决策提供咨询服务。2﹒追踪和分析教育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组织课题攻关和对策研究,为促进教育决策科学化提供智力支持。3﹒协助市教育局制订全市教育发展研究规划,参与制订教育评估政策。
东莞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对镇街政府和办学单位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全市“两基”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巩固提高工作以及教育现代化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