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蓬江区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的教育规定并组织实施的职责。
(二)负责编制全区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规定并组织实施的职责,负责全区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研究,教育事业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的职责。
(三)负责指导、协调本系统、各镇(街道)、各单位的有关教育工作,教育督导与评估,检查学校执行国家规定和教学大纲计划完成情况,指导办学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职责。
(四)负责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卫生、美育、国防教育、民主管理与监督、计划生育、对外交流、勤工俭学、教育信息化、实验室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实施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的职责。
(五)负责组织和指导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等工作的职责。
(六)负责教育系统的党建、工会、统战和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工作,规划和管理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的职责。
(七)负责区直学校(幼儿园)的基建投资、事业费预算分配和决算的审核的职责。
(八)负责做好全区的终身教育、职业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的综合指导、规划和统筹管理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股)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外事、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及其信息化、宣传等工作。局机关后勤、安全保卫及行政管理工作。承担教育系统法治建设、普法宣传、法治教育、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审批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应急管理工作。统筹落实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全区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协调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制定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含中小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和局机关党建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工、青、妇工作。承担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处理区委教育办日常事务。负责组织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理论学习。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信访、意识形态、群团、统战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双拥”工作。组织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统筹教育领域精准扶贫工作。(负责人:黄浩兰)
(二)基建财务股
指导全区教育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区直教育系统(区直学校和区直公办幼儿园、教育局机关、教师发展中心、教育财务核算中心)的经费预决算,以及负责区本级专项资金、区直学校财政拨款的具体分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组织编制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制度。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承担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统计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后勤市场化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勤工俭学管理以及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指导、管理教育财务核算中心、教育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学生助学管理等相关工作。指导全区校舍和学生宿舍的建设及安全工作,负责区直学校(幼儿园)校舍建设、安全使用等工作。(负责人:朱世巧)
(三)人事与师资管理股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等工作。拟定学校教师需求计划,按岗位需要组织招聘工作。负责组织学校领导、教师及局机关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指导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指导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指导和协调教育工会等有关部门开展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和诚信建设工作。统筹做好教育系统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工作。(负责人:吴凤娟)
(四)教育与信息化股
拟定全区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学校布局调整及课程设置落实工作。承担全区普通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综合管理工作。推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巩固和发展九年义务教育。指导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制及教学计划等工作。协调全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全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的学籍管理工作。会同安全保卫股做好全区幼儿园的安全卫生工作。负责全区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选用、征订教材教辅及审定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教学用书及资料。负责全区基础教育信息化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各级各类终身教育,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办学单位的终身教育教学工作。指导社区教育、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拟订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以及学籍管理工作。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与职业教育学校的工作。指导、组织中职学生技术登记考核、专业技能竞赛和教研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中职专业教师培训。指导中职教师开展职前培训。(负责人:周畅韵)
(五)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股
统筹负责全区中小学、中职学校的德育、体育、美育,卫生工作的开展和管理。负责统筹指导做好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的卫生工作。管理全区学校学生的德育队伍建设。指导全区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负责人:姚薇)
(六)安全保卫股
负责全区中小学、中职学校的安全和卫生工作的开展和管理。负责统筹指导做好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的安全和卫生工作。指导全区开展法制教育、禁毒教育、国防教育、反邪教宣传教育和综治维稳工作。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与稳定事件处置及有关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负责人:余少勤)
(七)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和民教股
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建工作,拟订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组织查处校外教育培训全区性、跨区域重大案件。承担辖区内的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工作。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负责辖区内社会力量办学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学历教育和社会文化教育工作。组织和监督社会力量办学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落实。会同有关股室做好民办教育机构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民办学校的审批和年检工作。(负责人:张艳香)
(八)教育督导室(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制定本区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及督导评估指导性文件和实施方案,对下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落实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对本行政区域教育发展状况和教育质量开展评估、监测。承办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具体督导工作。负责本区教育督导问责工作。兼顾教育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黄慧青)
(九)招生考试股
负责组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协助市教育局招生考试科开展成人高等学校考试和自学考试等国家统一考试有关工作。(负责人:陈少敏)
咨询电话:0750-3503912;传真:0750-3531417
办公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街道建设二路127号,邮政编码:5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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