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负责履行土地、矿产、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2.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
3.负责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
4.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依法调处相关权属纠纷。
5.负责土地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制定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自然资源资产。
6.负责征地拆迁腾退、土地供应、入市交易等工作。
7.负责土地等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管理自然资源市场。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土地整治、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9.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
10.负责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工作。
11.负责城市更新及土地循环利用工作,组织相关政策创新研究,编制并实施更新和利用计划、工作方案。
12.负责推动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和职住平衡工作。
13.负责建筑质量和施工管理工作。
14.负责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行业科技发展工作。
15.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屋管理和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16.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17.负责自然资源、住房建设、人防工程等领域行业政策贯彻、制定,开展行业宣传培训,建立行业信用管理体系。
18.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
19.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10-67857878,传真 (应急):67881207
办公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 ,邮编:10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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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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