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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贯彻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拟订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以及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与镇街、经济开发区以及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三)负责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区财政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经费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镇街、经济开发区等财政预算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五)负责全区税收政策管理,拟订区级管理权限内的税收政策及实施办法。完善全区税收保障机制。
(六)按照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区级财政专户以及资金。管理财政票据。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七)负责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照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区级总预算会计核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八)负责制定全区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区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有关限额标准。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牵头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九)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各类公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区级与行政事业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和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区政府投融资业务。负责管理区政府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土地和其他存量土地。
(十)负责制定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汇总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收取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十一)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按照权限管理区直部门(单位)举办的国有企业。负责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负责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改组。会同其他股东制定、修改所出资企业章程,审议董事会报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权限,决定所出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等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指导所监管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任免、委派相关企业领导人员。
制定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组织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确定负责人薪酬和奖惩。监测国有资本运营质量,监督企业财务状况。组织实施出资人审计,对国有资产流失或有关事项实施稽查。按照权限对违规决策经营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
(十二)根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
出资人职责,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十三)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区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区级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相关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
(十五)负责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十六)负责拟订全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统一管理政府外债,承担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管理工作。开展财税领域涉外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全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相关工作。
(十七)负责拟订全区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区级政府引导基金的预算和资金管理。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
(十八)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会计制度。负责研究制定会计人才队伍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端会计人才的选拔、培养与跟踪服务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十)负责人才工作经费保障、管理等工作。参与拟订人才发展相关政策。
(二十一)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费保障和专项资金管理,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二十二)发挥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为促进产业发展及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二十三)负责本部门城市国际化相关工作,按照城市国际化战略要求,组织、策划、实施本行业本领域城市国际化各项工作。
(二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五)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
咨询电话:0631-8989916,0631-8989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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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文登区财政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是多少? 1、办公室负责人:孙军强 办公电话:2、政工科负责人:崔健豪 办公电话:3、预算科(挂政府债务管理科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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