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简介
乐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于2019年3月成立,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机关单位。内设办公室、基础设施与数据安全股、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管理股。现有行政编制8名,其中,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股级领导职数3名,副股级领导职数1名。
二、机构职责
(一)组织起草全市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拟订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建设运维资金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
(四)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五)统筹协调部门业务系统应用,统筹管理政务云平台和电子政务外网,指导和监督检查各镇街各部门网上政务应用。
(六)贯彻执行政务服务和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及相关标准规范,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和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
(七)组织协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统筹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
(八)统筹全市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政务应用平台和信息系统安全。
(九)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十)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政务服务机构开展工作。
(十一)承担政府公众信息网规划建设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信息、安全、保密、接待、信访、督办、财务、资产管理、政务公开、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基础设施与数据安全股。拟订“数字政府”年度建设任务,汇总和编制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子政务外网和云平台资源管理。组织协调推进政务等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统筹政务等数据资源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协调解决政务数据管理和开发利用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政务应用平台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监测和监督检查。负责“数字政府”平台运维、管理,组织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务信息化相关管理制度。指导市镇村“三级”网上政务应用。评估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效果。承担“数字政府”改革暨“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承担政府公众信息网规划建设工作。
(三)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管理股。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和调整工作,建立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政务服务机构开展工作。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组织开展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起草政务服务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政务服务相关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和规范。拟订政务服务监督工作制度和规范,监督政务服务事项的实施,评估、考核政务服务质量。组织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运行相关情况,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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