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韶关市丹霞山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公益一类,与广东韶关丹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合署办公。
一、主要任务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地质公园、自然遗产保护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参与编制丹霞山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自然遗产和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和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承担相关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负责景区内的地质地貌资源、自然生态环境、文物古迹及其他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开发利用。
(四)负责景区和环丹霞山旅游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五)负责景区宗教事务和各相关行业的对接、协调工作;协助属地政府处理景区的各项社会事务。
(六)负责制定景区的公共规则,实施景区环境卫生管理;负责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任务,市丹霞山管理委员会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日常工作;负责信访、信息、统计、政务公开、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党群、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行政效能、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景区门票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景区资源保护规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丹霞山对外宣传、旅游营销等工作;负责对接、协调有关协会的各项事务。
(二)建设科。
参与编制丹霞山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自然遗产和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和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丹霞山相关规划,组织开展标志标牌、游步道等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景区和环丹霞山旅游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审核和报批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景区矿产资源与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管理科。
拟订景区风景资源和自然资源的管理、保护制度及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丹霞山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5A级旅游景区、自然遗产等品牌建设和维护相关工作;负责设立并管理界碑界桩和标志牌等有关保护标志;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景区内的违法行为;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丹霞山的保护与管理工作。
(四)科技科。
负责拟订科普科研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内地质遗迹、地貌资源、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环境的监测与研究;负责组织科学考察和科普教育,负责组织与国内外公园、相关科研团体、机构的科技交流工作;负责申报并实施景区内科技项目,管理丹霞山科研科普资金;负责管理丹霞山博物馆、科普基地、教学实习基地;负责丹霞山科普解说队伍的培训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