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信息
济南市济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济南市济阳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人防办)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和人防工作法律、法规,起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地方性管理办法。拟订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人防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化质量。提出加快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有关政策。
(三)承担推进绿色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绿色建筑项目实施。拟订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四)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组织实施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负责监管全区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省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五)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六)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含燃气、供热)、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七)拟订全区城市设计、城市勘察以及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抗震设防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人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市场监管和行业监管;组织审查大中型建筑工程、燃气、供热工程等项目的论证、初步设计和可行性研究。负责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城市雕塑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乡村振兴和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相关工作。
(九)拟订全区房地产业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区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房屋经纪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协同有关部门指导房屋登记工作。
(十)负责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全区人才安居政策制定及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十一)深化全区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区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房改购房、住房补贴审核和房改售房资金的归集工作。指导直管公房管理体制改革和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直管公房资产的监督管理和租金标准测算。
(十二)拟订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物业公共部分以及公用设施交付工作。负责住宅装饰装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编制全区城乡建设与供热、燃气等市政设施维护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提报供热、燃气等市政设施建设及维护预算计划。
(十四)负责全区燃气、供热行业监督管理,拟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统筹协调;负责城乡建设工程档案收集、保管和利用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拟订城市更新范围,制定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全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协调推进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和征收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六)贯彻执行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综合防护能力建设要求,负责编制全区人防建设专项规划和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平战综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落实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审核。监督检查城市重要区位防护准备和城市基础设施防护功能,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落实。
(十七)组织实施人防指挥工作;制定防空袭计划方案,负责全区人口疏散体系建设,组织指挥理论研究、指挥手段建设和训练演练,指导防空袭演习演练;组织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训练工作。
(十八)组织管理全区人防工程建设;执行国家人防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人防工程设计、监理、质量和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等监管有关工作;负责地下防护建筑建设管理,参与城市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计划和项目报建联审;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和质量监督;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组织人防信息化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人防信息化平台建设与管理,指导全区人防通信警报、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协调利用电信、军队通信网等专用网保障人防通信警报工作,会同无线电管理部门实施人防无线电专用频率管理。组织人防平战结合和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组织实施指挥、工程、通信警报、疏散体系及群众防空组织等人防战备资源的平时开发利用;指导全区防空警报发布灾情警报,参与政府应急管理和城市防灾救灾、抢险救援工作。
(十九)负责人防指挥所的勘察定点和区级人防指挥所的建设管理。负责组织开展人防科研、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推广使用科研成果,负责落实管理人防行业标准化工作。管理人防经费和国有资产,编制全区人防经费预决算;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缴、管理,监督管理人防系统国有战备资产;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防建设市场投融资优惠政策。组织全区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负责全区人防系统战备值勤和应急值班工作。
(二十)战时根据有关命令、指示,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准备、人民防空转入战时体制工作,负责发布空袭警报、指挥人民防空疏散、防护重要经济目标、实施城市人民防空管制等工作;组织群众防空组织消除空袭后果,防范次生、衍生灾害;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组织落实和协调推进人防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工作。负责指导区级机关单位人民防空建设相关工作。
(二十一)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依法履行本部门业务领域内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责,同步指导相关党建工作。
(二十二)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项目招商,协助做好客商考察市政设施等投资环境的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十三)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五)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成”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本行业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探索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推进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务服务新型平台和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二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有关人防管理方面违法行为监管的职责分工。区人防办负责对人防方面实施统一监管,对违法案件进行专业认定并移送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区人防办移送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2.有关单建人防工程批后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区人防办负责单建人防工程防护质量监督以及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单建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单建人防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3.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行使经区政府批准集中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两部门建立健全衔接配合机制,依法履行职责分工,强化在联络会商、信息互通、业务协同等方面相互配合。
济南市济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