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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于2003年9月,是主要从事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同时加挂“郓城县卫生检测检验中心”和“郓城县健康指导中心”的牌子。中心内设:内设管理科室7个,分别是办公室、政工股、财务股、生物制品管理股、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股、质量管理股、政务信息股;业务科室13个,分别是安全生产办公室、传染病股、地方病防治股、免疫规划股、健康教育股、皮肤病防治股、结核病防治股、检验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股、食品安全股、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股、消毒与病媒生物防治股、环境卫生股。现有职工159人,大专以上学历占73%,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2人,大学本科学历48人,大专学历66人;专业技术人员占77%,其中高级职称11人,中级职称43人,初级职称67人。机构总面积为 5800平方米,其中办公面积 5500 平方米(实验室面积 1500平方米、P2以上生物安全实验室220平方米)。设有理化实验室、新冠核酸实验室、布病实验室、艾滋病实验室、致病菌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寄生虫实验以及配套功能室。其中新冠核酸实验室、布病实验室、艾滋病实验室、致病菌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二级生物安全在菏泽市卫生健康委备案,理化实验室通过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资质认定,并取得了CMA证书。现有仪器设备184类,总价值870多万,其中5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4台,进口仪器设备18台。中心设备配置满足开展水质检测、食品检测、新冠核酸检测、布病检测、艾滋病检测、涉水产品微生物检测等101个项目。主要职责为:
1、承担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环境与职业健康、营养健康、老龄健康、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为我县贯彻落实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制定公共卫生政策、规划、项目等提供技术支撑、情报信息、综合研判和咨询意见;承担县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务性工作。
2、承担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预警及国民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价,开展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调查与危害风险评估;研究制定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实施全县疾病预防控制技术、对策和措施,承担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反馈及疫情预测、预报工作;开展各种传染病溯源和流行病学调查,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应急处置等工作;强化对全县医疗机构及时报送疾病信息的指导监督,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协同联动,打造专业化、现代化的疾病预防控制与临床救治网络,重大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直接向县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4、组织开展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应急处置,联系协调高层次专家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
5、开展疾病和传染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公众健康理论及技术相关临床研究、指导,以及相关科研成果的开发、应用、推广等。
6、承担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组织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
7、承担健康教育、健康科普与健康促进工作,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8、开展疾病和传染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分析、评价工作;受委托开展疾病和传染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相关技术服务。
9、承办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郓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管理科室7个,分别是办公室、政工股、财务股、生物制品管理股、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股、质量管理股、政务信息股;业务科室13个,分别是安全生产办公室、传染病股、地方病防治股、免疫规划股、健康教育股、皮肤病防治股、结核病防治股、检验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股、食品安全股、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股、消毒与病媒生物防治股、环境卫生股。
1、办公室。协助中心领导处理中心行政和日常事务;承担来往文件、资料的审核、拟办、批办;承担拟定和起草中心工作计划、总结、综合性文件。
2、政工股。承担本单位所有职工的人事事宜;大学生网签、法人年鉴;做好本单位人事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3、财务股。合理调配、安排、使用资金,做好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及平衡工作,及时编制财务报表,及时分析、报告财务情况;协助单位“大宗、大额”物资采购工作,承担采购物资的验证工作及协助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单位财务票据管理工作。
4、生物制品管理股。承担全县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保证生物制品的合理供应、分发、储存、运输。
5、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股。疫情信息审核、分析、风险评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和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完善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对县直及各乡镇医疗机构相关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6、质量管理股。协助单位负责人做好管理体系内审计划和实施;承担计量设备、新购置设备的验收、期间核查、计量检定,组织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为中心管理提供质量保障。
7、政务信息股。做好政府网站法定主动公开栏目的信息维护发布与解读;承担政府网站内领导信箱与本单位有关办件回复;承担本单位政务共享平台信息资源的梳理,信息资源挂接、发布,以及本单位资源目录的编制。
8、安全生产办公室。组织制定中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9、传染病股。承担拟定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及重点传染病(如新冠肺炎、霍乱、狂犬病、布病、手足口病,登革热等)的预防控制;开展全县急性传染病重大疫情、暴发疫情、不明原因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评价等。
10、地方病防治股。依据县地方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承担地方病防治、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抓好地方病的宣传教育工作,帮助乡镇(街道)进行地方病防治。
11、免疫规划股。组织实施本县免疫规划工作,指导和参与接种率常规报告、监测和分析评价;组织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理、实验室监测;指导参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和处理。
12、健康教育股。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和烟草监测调查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培训,提高居民健康生活方式,做好健康教育资料的收集、整理。
13、皮肤病防治股。在卫生健康局的指导下建立健全防治工作机制并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采取关怀和救助措施。
14、结核病防治股。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本县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督促检查辖区内结核病人管理工作,建立与定点医院的沟通合作机制;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数及普及工作。
15、检验股。参加实验室能力验证与比对试验;协助本部门负责人完成年度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按照程序性文件开展各类样品检测工作。
16、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股。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订慢病防治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冠心病、卒中、肿瘤、死因监测及慢性病干预。
17、食品安全股。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承担权限内日常食品安全监测和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监测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权限内食品安全事件现场调查与卫生处置事务性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上报食品安全监测、食品安全专项调查信息。
18、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股。开展职业卫生健康教育技术指导等技术性工作;协助市级监测机构开展辖区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及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有关等事务性工;协助开展辖区职业病(包括疑似职业病)防治等技术性工作。
19、消毒与病媒生物防治股。承担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监测及疫情防控重点区域消毒及技术指导;承担全县病媒生物监测工作;承担除“四害”技术指导和风险评估报告。
20、环境卫生股。承担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公共场所卫生监测、调查与评价工作,参与环境污染、健康危害事故调查与处置。
咨询电话:0530-5378100, 5378200
办公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郓州大道6001号郓州大厦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咨询电话:0530-5378505
办公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水浒东路中段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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