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信息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者组织起草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文电,负责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等来文来电,负责承办市委以及市委部门、外县市区政府等来文来电,负责承办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等来文来电。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组织起草市政府领导同志讲话以及其他综合性文稿,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统筹、市政府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或者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
(五)承办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市政府审批。
(六)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对市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七)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调度掌握全市工作情况,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对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综合协调。
(八)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贯彻落实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的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并提出有关建议。
(九)负责组织或者参与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对市政府重大战略实施、重大决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研。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组织协调并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
(十)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和政务舆情。履行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职责。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及内网的应用管理,监督指导全市政府网站建设。
(十三)负责答复和协调解决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络等向市政府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十四)负责统筹研究推进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承担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镇区街道向市政府领导同志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口岸建设管理、通关便利化等方面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国家、省、烟台市大数据相关技术标准,拟订全市大数据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牵头实施大数据战略,拟订全市大数据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推进“数字山东”“智慧烟台”建设。
(十八)负责统筹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全市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管理职责。牵头推进政务领域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市电子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等统一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协调、管理。指导其他领域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十九)统筹管理全市数据资源。建立完善数据资源管理体系,管理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指导规范数据资源交易。组织编制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推动数据资源采集汇聚,完善我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平台,促进政务、民生、产业领域各类数据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与共享开放。
(二十)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相关工作开展评估考核,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动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和业务协同体系建设,承担市政务服务平台的统筹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配合市委办公室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数据服务政府决策的机制,推动社会治理模式创新,推动“数字政府”建设。
(二十一)负责全市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牵头制定和落实促进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培育新兴业态。监测分析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发展运行态势,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二)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重点行业数据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做好大数据相关知识普及、教育培训等工作。开展大数据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市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专项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十三)贯彻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我市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组织拟订我市机关事务管理、后勤体制改革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二十四)承担我市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有关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工作,指导下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有关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的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监管、维修、物业规范等实行统一管理和指导监督。负责全市有关机关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有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有住房的统一规划、建设、配置、管理、服务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机关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机关工作人员集中住宅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市机关有关周转房、公租房。
(二十五)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市党政机关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的统一编制、标准等管理工作。负责健全完善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二十六)在市政府管理节能工作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公共机构开展能耗监测、统计、公布和评价考核工作。
(二十七)负责全市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和后勤服务以及物业服务标准。负责全市有关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后勤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参与全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接待任务的有关保障工作。负责编制全市有关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后勤服务管理经费预算,并管理相关预算资金。
(二十八)指导协调全市机关绿化美化、爱国卫生等社会事务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机关人民防空工作。
(二十九)管理市信访局。
(三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