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牟平区水务局职能信息
(一)指导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水务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起草全区水务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区级水利资金和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指导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与保障工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制订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等工作。
(三)研究提出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供水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城市节约用水、中水回用等工作;负责节水型器具推广应用管理工作。
(四)承担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职责。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重要河流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组织实施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指导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五)组织实施水资源管理与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组织实施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组织拟订全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控制指标,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监测预报;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四荒”治理开发的水土保持工作。
(六)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贯彻落实相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七)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河道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重要河流、水库及河口滩涂、河堤的治理和开发;负责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指导防潮堤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移民工作的监督管理。
(八)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田灌溉排水、村镇供水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九)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十)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十一)负责组织水利科学技术研究与推广工作;负责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系统对外交流、利用外资;负责水务宣传、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烟台市牟平区水务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