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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委研究决定,组建郯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县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职责等整合划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承担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法规,负责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优待抚恤、权益保障等职责,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
郯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人:倪真联系电话:0539-210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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