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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罗庄区医保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等。
(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执行上级有关价格、收费标准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区相关政策的建议。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上级药品、大型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组织拟订和完善全区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好" 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医保筹资和报销调整机制,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型支付方式,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咨询电话:0539-2032102,市场准入:8267218 项目建设:8267230 社会事务:8267219 涉农事务:8267225
办公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8: 30 -12: 00 下午 14: 00 -17: 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539-8137018 传 真:0539-7357700 医保业务咨询电话:0539-8101230、8128183
办公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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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
临沂市罗庄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挂党建工作科牌子)联系方式:0539-8243718负责人姓名:苗安波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00(夏季)8:30-12:00,14:00-17:00(冬季)办公地址:罗庄区湖东路与迎宾大道交汇临商银行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