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研究分析全区及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测预警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研究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落实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统筹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负责组织重要物资、商品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土地政策和财政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与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四)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区投融资、计划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和国民经济市场化的重大问题,提出推动非公有制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
(五)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区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安排区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承担使用上级调控资金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及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全区招投标规范性文件。
(六)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衔接平衡全区农村经济、工业、能源、交通、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等发展规划,监督规划的实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综合研判能源、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发展趋势,研究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并协调实施。组织拟订全区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牵头推进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协调解决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
(七)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有关部门编制服务业专项规划。负责对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
(八)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政策。负责提出全区区域经济联合与经济协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组织拟订全区加快城镇化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全区城镇化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
(九)负责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区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研究拟订战略物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的调控政策,按权限组织实施全区各类战略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管理。综合平衡全区各类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引导和调控市场。牵头组织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对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检查以及组织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区级粮棉储备行政管理。负责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职责,保障城乡居民、灾区以及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负责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创新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定并推进实施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融合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国民经济动员的有关工作。
(十一)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组织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区节能环保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牵头推进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参与制定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区节能综合协调工作。
(十二)研究提出全区城乡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拟订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综合指导重点区域规划的实施,协调解决重点区域规划实施、产业布局、发展资金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负责推进实施全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协调解决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区经济发展、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两大战略,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区推进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拟定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定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能源预测预警,监测分析能源市场供求关系。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管理,在职责范围内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定下达年度用电量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价格工作计划、价格政策和价格改革方案,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落实政府定价目录及相关政策规定,按照权限和适用范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价格政策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指导全区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
(十五)牵头组织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对口支援协作工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区对口支援协作项目并组织实施。承担区级对口支援协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粮食流通行业和能源行业及电力工程建设等所负责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咨询电话:0546-8253386
办公地址:山东省 东营市东营区庐山路118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 13:3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546-8202601
办公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与庐山路交叉路口向南300米路东华泰国际金融中心B座南侧裙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546-8222910 传真 0546-8224042
办公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宁阳路8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13:3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东营市东营区发展和改革局各服务中心对外联系电话是多少?1、单位名称:东营区社会信用服务中心办公电话:0546-8216697单位职能落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安排的工作任务;加强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录入、管理等工作;研究提出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机制、制度方面的建议)
东营市东营区发展和改革局各科室对外联系电话是多少?1、科室名称:办公室办公电话:0546-8222301科室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