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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留庄路6号院2号楼
网 址:http://yjj.beijing.gov.cn/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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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01117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政务服务(行政审批)
咨询电话:010-89150290
办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违法行为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10)12345、(010)12315
联系电话:(010)55527261(工作日9:00—12:00、14:00—17:30)、(010)55527257(非工作日值班时间)
联系传真:(010)55527261(工作日9:00—12:00、14:00—17:30)、(010)55527257(非工作日值班时间)
在线投诉举报:点击本网站(http://yjj.beijing.gov.cn/)首页“投诉举报”专栏。
邮箱:tsjb@yjj.beijing.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留庄路6号院2号楼,邮政编码101117
信访渠道
信访工作部门: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信访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留庄路6号院2号楼,邮政编码101117
信访接待电话:010-55527322
信访接待时间:周二至周四(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信访接待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留庄路6号院2号楼
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电话010-55527322
纪检监察监督投诉渠道
受理部门: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受理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6号院1号楼
联系电话:12388
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市药监局)是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局级。
二、市药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市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相关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三)负责本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注册管理。制定注册管理制度,严格上市审评审批,完善审评审批服务便利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许可和质量管理,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和监督管理。依职责监督实施生产、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批及监督管理。
(五)负责本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六)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实施本市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度。依法查处本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以及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和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环节,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八)负责本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领域政策法规宣传、信息发布、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具体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将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等审批事项取消或者改为备案。
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信用监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满足新时代公众用药用械需求。
3.有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创新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推进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和电子化审评审批,优化流程、提高效率,营造激励创新、保护合法权益环境。及时发布药品注册申请信息,引导申请人有序研发和申报。
4.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审评、检查、检验、监测等体系,提升监管队伍职业化水平。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和追溯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药监局负责本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检查和处罚。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2.与市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市药监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和联合处置机制。
3.与市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拟订本市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药监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4.与市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本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市药监局与市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公安机关发现涉嫌行政违法案件移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登记接收,并在作出决定后及时反馈行政处理结果。
5.其他部门按照确定的职责分工,承担相关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咨询电话:010-52779500
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学园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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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税期、节假日顺延)为办税服务厅集中学习日,暂停对外办公。
咨询电话:010-57901388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兴光二街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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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50950470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水车胡同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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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税期、节假日顺延)为办税服务厅集中学习日,暂停对外办公。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驻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咨询电话:(010)89150290,窗口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1-3层综合窗口),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延时服务时间:每周六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网址及咨询电话,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网 址:http://yjj.beijing.gov.cn/,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 14:00-18:00,联系电话:010-83979401 传真:010-83560780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政务信息、统计、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地址在哪里?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业务咨询电话是多少?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有哪些?具体地址在哪里?业务咨询电话是多少?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向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局政务服务中心)备案,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向其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区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局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行政许可科(以下简称直属分局行政许可科)办理备案。
按《规程》要求办理备案的企业,既有京东、亚马逊、美团、百度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和订餐平台,也有例如呷哺呷哺、吉野家、必胜客等自建网络平台的餐饮服务单位,涉及相关单位务必尽快办理相关备案。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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