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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商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负责推进全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负责商贸服务业管理工作,提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拟订全区规范流通领域秩序的政策。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
(五)监测分析全区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重要消费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六)拟订全区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审核和监督管理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以及配额。负责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区加工贸易创新发展。
(七)负责牵头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建设,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
(八)承担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指导、协调企业对进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按照规定负责两用物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制和最终用户管理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
(九)拟订全区对外投资合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全区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协调管理全区承办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多边双边以及国外民间组织提供的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赠款)。
(十)负责复制推广自由贸易区经验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有关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负责联系和协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规划、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建设、监管和发展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别(地区)外经贸政策,负责建立和发展与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国外地方政府、友好城市间的经贸关系,指导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推进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合作,组织实施我区对台直接通商工作。
(十二)承担境内外重大商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按照权限办理外国商务人员来访邀请。负责全区商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协同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十三)组织领导全区国有流通企业改革和调整重组;指导管理区直商业、物资、外贸、医药系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含国资部门管理的企业)。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参与起草投资促进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全区开放型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措施。
(十五)负责研究国内外投资促进政策和发展趋势,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负责拟订全区投资促进政策和年度计划。
(十六)负责全区投资环境营销策划,参与拟订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包装和推介全区相关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十七)组织开展与上级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规模企业集团、境内外知名机构、高校、驻台总部、商会、协会等投资促进战略合作。
(十八)负责境内外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收集、筛选,确定重点招商项目和重大招商项目;负责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发布投资促进相关信息。
(十九)拟订全区重大投资促进活动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二十)指导和参与全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协调和督办工作;承担签约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跟踪、协调和服务工作。
(二十一)负责统筹协调和督查检查全区投资促进工作;指导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等招商主体根据全区投资促进年度计划制定年度任务目标,并负责汇总、编报、下达;负责调研、收集、汇总、分析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
(二十二)负责建立全区投资促进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制定全区投资促进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十三)指导、管理全区外商投资工作。牵头拟订全区吸引外商投资发展的规划和政策;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协调外商投诉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外商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全区外商投资统计和分析工作。
(二十四)负责拟订全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镇(街道)等招商主体和区直有关部门加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
(二十五)承担区投资促进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七)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完善流通供给体系,提高流通供给质量,提升流通供给效率;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优化贸易方式,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推动外贸平衡协调发展;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开放合作,积极推动本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事业发展,形成全方位、宽领域、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二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行政许可职责分工。有关行政许可及其关联事项划转后,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集中审批工作,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突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建立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2.关于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食糖、羊毛、毛条等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局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小麦、玉米、大米、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工作。
3.关于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发展改革、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和投资促进、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能,严格成品油批发、零售资质审核,依法严格查处个别不法企业非法调和油销售伪劣油品、走私油品、相关证照不齐、产品标示不全、向汽车或者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等行为,加强成品油税收管理,依法查处偷逃成品油消费税以及违规退税行为,严厉打击成品油领域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区发展改革局(区能源局)负责油品供应保障等有关工作。市生态环境薛城分局负责加强成品油生产经营环评条件审查,加强对伪劣成品油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成品油交通运输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规范成品油运输过程管理。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按照规定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流通秩序。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成品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成品油业产品生产许可和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监管;负责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无照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以及相关部门依法提请的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
所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薛城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职责:(1)参与研究各级招商引资政策和发展趋势,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为确定重点招商项目和重大招商项目提供支持和服务保障。
(2)参与境内外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收集、筛选,配合做好全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包装和推介工作。
(3)落实全区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4)参与全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协调和督办工作;配合做好签约项目统计、推进过程中的跟踪、协调和服务工作。
(5)协助做好全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配合做好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招商引资队伍建设。
(6)收集整理上级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规模企业集团、境内外知名机构、高校、驻枣总部、商会、协会等招商引资战略合作信息。
(7)完成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枣庄市薛城区委员会
职责:(1)承担贸易投资促进有关具体工作,承办省市贸促会组织的大型经贸活动及省内企业出国参加展览、境外来展合作事项的有关具体工作;调查统计有关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落实情况;开展境内外贸易投资促进宣传推介活动;联系策划举办各类会展和经贸活动;为企业开展对外经贸活动提供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
(2)承担协调指导全区贸促系统加强商事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辅助工作;开展商事法律研究,向企业提供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面向企业开展境内外法律宣传培训,提供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咨询服务。
(3)协调解决企业经贸纠纷,配合有关部门调解和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发布经贸摩擦预警;承担货物原产地证、暂准进口货物单证册签发等出证认证辅助工作。
(4)完成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薛城区商务和投资促进事务中心
职责:(1)参与拟订全区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
(2)承担监测分析全区商务经济运行态势,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3)承担全区商贸流通行业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新兴流通服务业态的指导、规划、建设、管理的辅助工作,承担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的规划建设和行业管理,以及全区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的规划建设及初审的辅助工作。
(4)参与流通产业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协助建设流通领域专家库,承担推进流通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具体工作;负责流通领域相关政策和标准的宣传推广;协助推进商务诚信建设,承担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协助推进追溯体系建设。
(5)承办有关商贸会展活动以及流通领域的专业培训和研讨活动;承担流通领域科技创新、开发、推广、交流和咨询等工作,协助推进流通现代化及流通领域节能降耗等工作。
(6)承担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的辅助工作;为全区各类市场经营行为和商贸企业交易行为行业监管提供技术服务。
(7)负责推进电子商务交易、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业态发展;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和分析,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
(8)承担散装水泥监督管理的辅助工作;推广发展散装水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9)完成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632-7602020
办公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黄河东路396号 , 邮政编码:277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17:00(午间不休息);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09:00-16:00(午间不休息);除夕至正月初二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0632-7602020
办公地址:枣庄市薛城区黄河路与祁连山路交叉路口西侧,京沪高铁立交桥往西约200米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632-4412268, 邮政编码:277000
办公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永福中路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30
枣庄市薛城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各部门职责及对外联系电话是多少?(一)综合室(挂商贸流通室牌子)职责: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督查、政务公开、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局机关以及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