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依法履行全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
2.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规定,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 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根据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研究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管理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开展自然资源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 负责建立全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申报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负责林业、湿地和草原(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落实国家、省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 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 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区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参与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 负责全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以及压覆矿产资源申报。依法进行矿业权管理。负责全区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1. 负责组织全区造林绿化工作。负责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发展,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全区荒漠化防治工作。
12. 负责全区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林地管理,指导区级以上公益林划定和管理。监督管理全区退耕还林工作。监督管理全区草原(地)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区湿地保护工作。
13. 负责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申报。负责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有关工作。负责全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14. 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全区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建议。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者采集、驯养繁殖或者培植、经营利用。按照分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15. 负责推进全区林业改革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林产品质量监督。监督管理全区苗圃和森林公园。监督管理全区林木种苗、花卉、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区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珍贵树木保护和转基因生物安全。
16. 负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7. 推动全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拟订自然资源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以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18. 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相关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规范自然资源市场秩序,对自然资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等活动进行监测和管理,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以及测绘等领域违法案件。做好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20. 负责本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2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533-619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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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是多少?1、名称:办公室(挂综合科牌子)负责人:刘刚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西路196号电话:0533-6412997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