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交通运输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公路、水路、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新旧动能转换。
(二)负责推进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建立完善“一城一交”等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大交通”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负责重点交通运输枢纽、站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道路、水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承担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订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制度、运营规范并组织实施。牵头治理超限运输工作。组织协调综合运输。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负责现代物流业发展有关工作,推动降低物流成本。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协助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有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研究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行业投融资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和信息发布。
(五)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按照权限承担全区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按权限负责港口行政管理、岸线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海上旅游相关行业监管工作。
(六)负责公路的行政管理。承担国道、省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七)负责城乡客运工作。负责全区公交场站及线路布局的规划,组织实施公交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协调指导公交服务工作。
(八)负责组织交通运输领域科技创新工作。贯彻实施国家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指导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培育、引导、扶持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
(九)指导交通运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组织行业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交通运输领域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承担交通运输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十)按规定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交通战备工作。推进交通领域军民融合,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十二)指导交通运输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
(十三)组织实施本部门和领域内综合执法。
(十四)完成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深化“一次办好”和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切实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理念,推动交通运输行业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快综合交通运输现代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优质便民化服务,建设人民满意交通。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涉及职责分工的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行政执法联动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交通运输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