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全区金融运行情况,拟订促进全区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区域财富管理建设。
(二)推动完善区域金融市场和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强化权益类交易场所的日常监管与风险防范。
(三)规范地方金融监管,负责财富管理、融资性担保、小额贷款、民间资本管理、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及其他新型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区金融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监测、防范、化解、处置金融风险,打击和依法处置非法金融活动,规范整顿金融秩序,维护地方金融安全稳定。
(五)协调指导企业上市工作。
(六)对接驻青金融监管机构,组织引导、集聚和培育金融机构、财富管理机构,推进地方法人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七)负责联系驻青金融监管机构和驻区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协调解决金融机构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参与金融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队伍建设。
(八)协调推进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和各类资金融通平台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青岛市市南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综合管理科办公电话0532-88729586投诉电话0532-88729545邮政编码266071传真号码0532-88729401办公时间 9:00-5:30(工作日)办公地址 宁夏路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