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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莲池区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挂牌,承继原保定市莲池区国家税务局、保定市莲池区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工作职责,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保定市莲池区国家税务局、保定市莲池区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莲池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订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能:主要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承担区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等工作。
中华路税务分局、永华税务分局、联盟路税务分局、五四路税务分局、东关税务分局、西关税务分局、南关税务分局、韩庄税务分局、东金庄税务分局、南大园税务分局、五尧税务分局、杨庄税务分局、焦庄税务分局、百楼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承担对所辖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莲池区税务局
办公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东二环路1019号
邮编:071000
电话:0312-5972680
传真:0312-5972781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莲池区税务局阳光大街办公区
办公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阳光北大街896号
邮编:071000
电话:0312-3125757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莲池区税务局普庆路办公区
办公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普庆路253号
邮编:071000
电话:0312-5069555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莲池区税务局天鹅路办公区
办公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天鹅中路1566号
邮编:071000
电话:0312-3321339
领导简介
曲建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莲池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葛永生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莲池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智辉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莲池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樊利涛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莲池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伟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莲池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邸易南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莲池区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
咨询电话:0312-3109708 纳税咨询服务投诉电话:12366 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3105303 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3109650
办公地址:保定市竞秀区朝阳北大街86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保定市莲池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保定市莲池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保定市东二环路1019号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3:30-17:30 14:30-17:30(夏季)全职能莲池区0312-5972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