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职能信息
(一)研究制定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二)负责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教育体育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三)负责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区委教育工委的院校的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基层党建工作、党的理论宣传和新闻宣传工作、维护稳定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区委和区委组织部做好相关院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区内上级所属高校党建及相关工作。
(四)贯彻执行教育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按分工做好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船艇安全监管。
(五)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六)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体育运动队伍建设。负责推进全区职业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内外体育竞赛。制定全区体育竞赛计划。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参与推动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协调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七)统筹规划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按照规定承担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设立、撤并、更名和调整的审核、审批工作。
(八)负责区级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和学生资助政策,监测全区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单位经费收支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学历教育考试招生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十)规划指导、推动全区教育体育系统科研、教研及成果转化工作。
(十一)指导全区中小学校舍建设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的设施改造工作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与国外、台港澳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按规定做好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出国留学和中小学校接收外国学生工作。负责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间和与台港澳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十三)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指导学校、幼儿园履行食品安全教育、食品安全制度建设、食品突发事件处置、日常检查筛查等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外“小饭桌”等有关检查并负责检查结果的校内通报。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深化基础教育、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实施惠民重点工程,促进教育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有效提升服务水平,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坚持以“便民惠民”为核心,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有竞争力的体育强项,优化体育产业结构,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区教育和体育局承担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与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区公安分局负责依法开展校车和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加强校车行驶路线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协助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校车服务提供者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协调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技术条件,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标识、标牌,施划站点标线,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依法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的有关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2.关于校园及周边食品(含“小饭桌”,下同)安全监管。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核查食品经营条件、查处食品违法行为等工作。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学校、幼儿园履行食品安全教育、食品安全制度建设、食品突发事件处置、日常检查筛查等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外“小饭桌”等有关检查并负责检查结果的校内通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条件、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检查监督,指导学校及有关食品经营主体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主体经营、卫生等资格许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管局)负责校园及周边各类无固定场所、流动经营、占道经营等食品摊贩的监管工作。消防部门负责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场所的安全消防工作。公安部门依职责参与有关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工作。
3.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划转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办理所需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基本程序环节,组织或牵头组织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招投标拍卖、联合会审等工作,并对行政审批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责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详实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资料要件、程序标准,承担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事中事后监管职责,指导和监督审批行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各部门建立审管互动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及时推送审批、监管和执法信息,确保审批和监管无缝对接。
烟台市福山区教育和体育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