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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民政府的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对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3.编制和执行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税费改革未到位之前,应做好镇统筹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4.管理本行政区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
5.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党政综合办公室:
(1)承担镇党委、政府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党政领导讲话等文稿的起草工作。
(2)负责上级党委、政府指示和镇领导批示的传达和督办落实。
(3)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公文的处理和文件起草、审核、分发归档、保密工作。
(4)负责镇机关财务、会议、来客、接待车辆调动、公物管理等日常行政事务。
(5)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纪委监察办公室:
(1)检查本地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2)协助党委抓好本地区党风廉政建设;
(3)经常了解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反映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4)办理同级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3.组织办公室:
(1)负责搞好基层组织建设,指导支部换届、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协助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2)负责组织、人事、编制、镇人才管理等各项工作。
(3)负责党建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对镇重要情况开展调研,向党委、政府反映动态、提供信息、提出建议;
(4)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4.社会事务办公室:
(1)负责制定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村镇建设、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村委会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科技普及、科教兴镇、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
(3)负责本镇社会救济,做好灾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灾民的安置及救灾物资的申报发放工作。
(4)负责社会保障和福利事业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5)抓好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委会换届工作。
(6)负责制定并实施措施,落实责任制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组织实施普法教育工作,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协助上级及时、正确处理申诉、复议案件,协调好政法部门的关系,确保社会稳定。
(7)负责开展统战、民族、宗教事务工作。
(8)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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