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和日常文书处理。
2、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县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稿、汇报稿。负责组织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和政府有关文稿、报告的起草、审核和印发工作。
3、负责县政府各种会议的组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确定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4、对全局性、综合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组织指导、协调、联络全县政府系统调研工作;为县政府决策提出政策性建议。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下一级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5、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组织协调县政府部门和镇(区)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6、督促检查各镇(区)和各部门对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上级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批件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7、负责县应急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公共事件。
8、负责县政府的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各部门和镇(区)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9、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及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和业务指导等工作。及时、准确、保密、全面地向上级政府和县政府领导提供信息、反映动态情况。负责县政府对外宣传,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政府系统新闻发布工作。
10、督促、检查、指导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协助处理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1、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负责全县政府信息系统和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为县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服务。
12、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协调、修改或组织起草工作;开展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及重大经济活动等廉洁性评估;组织和参与县人大、县政府统一部署的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对全县政府法制工作进行协调、监督、指导、服务;指导推进基层镇区综合执法改革;承办由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县政府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的应诉工作;指导推进全县行政执法责任制,承办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登记和行政执法资格审查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赔偿、行政处罚等法制工作;代表县政府负责处理全县土地、林地权属纠纷;承办以县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事务,指导、协调全县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法律顾问事务,联系黄黄石市仲裁委阳新办事处工作。
13、负责全县金融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
14、负责全县外事、侨务和台湾事务工作;协调本县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处理或协调处理本县外事业务和涉外事宜。
15、负责安排重要会议和重要客人的接待事宜;负责落实上级交办的其他接待任务;管理政府接待单位。
16、接待群众上访,处理人民来信,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及时反映信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建议。
17、组织协调和处理中央、省、市驻县厂、矿企业与当地工农关系。
18、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直属单位和挂靠单位、县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
19、组织专家学者为县政府提供政策咨询,收集整理重要信息,分析研究经济形势,为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对重大研究课题进行咨询,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优质服务。
20、 完成上级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县政府总值班室、督办检查室、法制办公室、外事侨务办公室、接待办公室、政工科、工农关系办公室、农业科、秘书一科、秘书二科、秘书三科、秘书四科、秘书五科、文书科、调研科、信息、政府网站。
咨询电话:0714-73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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